生命之风的低语
Whispers in the Wind of Life.

北傳佛教與中國素食文化

2025-05-21 15:01:13

[1]見《周禮.天官.膳夫》,《十三經注疏》本,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七八年元月,頁五十七。

[2]按《左傳》莊公十年春載云:「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十三經注疏》本,頁一四七)杜預注云:「肉食,在位者」;孔穎達疏曰:「賤人不得食肉,故云在位者。」竹添光鴻《左傳會箋》亦曰:「哀十三年:『肉食者無墨』;昭四年:『食肉之祿,冰皆與焉。大夫命婦喪浴用冰』,是肉食,大夫以上之稱。」(臺北:鳳凰出版社,一九九七年九月,頁二十七)

[3]見《禮記.王制》,《十三經注疏》本,頁二四五。

[4]見何建章《戰國策注釋》,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年二月,頁九七四。

[5]見《孟子》,《十三經注疏》本,頁二十四。又《禮記.王制》則云:「凡養老,……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於遊可也。」(頁二六四)食肉的年齡雖有降低,依然是辛苦一輩子的老年人,才有資格享用。

[6]見《後漢書》卷四十四〈楊震傳〉,臺北:藝文印書館,頁六二八。

[7]見《中國飲食文化》第四章〈各大菜系的形成及其共性和個性〉,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二月,頁一三四。

[8]見《大正藏》二十五卷,臺北:世樺印刷事業公司,一九九○年四月,頁七十九。

[9]見《大正藏》第八卷,頁七四八。

[10]見《大正藏》二十三卷,頁九十一;另如《四分律》卷十四(《大正藏》二十二卷,頁六六二)也有此說。

[11]同前注,頁九十五。

[12]如根據《摩訶僧祇律》卷十七記載,佛陀是為避免世人譏嫌出家眾夜食,故制定前半日聽食(《大正藏》二十二卷,頁三五九);而《法苑珠林》卷四十二引《毘羅三昧經》(本經已佚未入藏)則謂早晨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暮畜生食,夜間鬼神食。如來欲斷六趣因,故制令同三世佛食。(《大正藏》五十三卷,頁六一二)

[13]同注11。

[14]見《大正藏》十四卷,頁五四○。

[15]見《十誦律》卷三十七,頁二六四。

[16]同前注,頁二六五。又《五分律》卷二十二亦云:「有三種肉不得食,若見、若聞、若疑。見者,自見為己殺;聞者,從可信人聞為己殺;疑者,疑為己殺。若不見、不聞、不疑,是為淨肉。」(《大正藏》二十二卷,頁一四九)說較淺明易懂。

[17]見《大正藏》五十二卷,頁二九二。

[18]見《大正藏》十二卷,頁三八六。又迦葉菩薩所謂「九種清淨」是指三淨肉外,加自死及鳥殘為五淨肉,再加不為己殺、先乾、不期遇,及非今時為我而殺,乃前時已殺之肉,是為九種淨肉;而事實上後六種都已包括在三淨肉中。至於「十種不淨」是指任何時候都不可食用的肉,分別為人、象、馬、龍、狗、烏、鷲、豬、獼猴(猿)、獅子。亦有除龍、烏、鷲而加蛇、驢、狐,或除烏、鷲、獅子而加蛇、鬼、牛者。

[19]見《教制教典與教學》,臺北:正聞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三月,頁一○二。

[20]見《大正藏》第四卷,頁五八一。

[21]見《大正藏》第九卷,頁五六八。

[22]見《大正藏》十六卷,頁六二四。

[23]見《大正藏》十六卷,頁五六一。

[24]見《大正藏》二十四卷,頁一○○五。

[25]見《大正藏》十九卷,頁一二○。

[26]據《梵網經》四十八輕垢戒,第四條云:「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大正藏》二十四卷,頁一○○五)一般小乘律只提到蒜不可食(參見《十誦律》卷三十八,頁二七五。)大乘經律始五辛並列。又據《南史》卷三十四〈周顒傳〉言周顒精信佛法,清貧寡欲,終日長蔬,齊文惠太子問其菜食何味最勝?顒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一年四月,頁八九五)顯然佛教徒於此時尚未避忌韭菜。

[27]見《大正藏》十九卷,頁一四一。

[28]菩薩乃以慈悲心為首要,見《華嚴經.十地品》,《大正藏》第十卷,頁一七八~二一○。

[29]《筍譜》一卷,分名、出、食、事、雜說五類,《四庫全書總目.譜錄類》除引王得臣《麈史》云:「僧贊寧為筍譜甚詳,掎摭古人詩詠,自梁元帝至唐楊師道,皆詩中言及筍者。」還稱其:「援據奧博,所引古書,多今世所不傳,深有資於考證。」(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七年七月,一一五卷,頁九九三)《筍梅譜》則見於〈譜錄類存目〉,提要云:「真一居杭州法華山龍歸塢,其地多筍,梅花亦極盛,因各為作譜。」(一一六卷,頁一○○三)

[30]見《竹窗隨筆》,臺北:西蓮印經會,一九八八年六月,頁二十二。

[31]見《印光法師文鈔》卷四〈雜著〉,臺灣中華大典編印會,一九六八年十月,頁九。

[32]見《大正藏》二十二卷,頁六五五。

[33]見《二課合解》卷七〈二時臨齋儀〉,臺南:和裕出版社,一九九三年七月,頁三五六。「十利」原出《摩訶僧祇律》卷二十九,佛說偈曰:「持戒清淨人所奉,恭敬隨時以粥施。十利饒益於行者,色力壽樂辭清辯,宿食風除飢渴消,是名為藥佛所說。欲生天人長壽樂,應當以粥施眾生。」

[34]見《景德傳燈錄》卷九,《大正藏》五十一卷,頁二六五。

[35]見《叢書集成新編》九十冊,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八五年元月,頁一。另於《山谷題跋》卷七亦見之(《叢書集成新編》五十冊,頁四七○)。《題跋》卷八復有〈書食時五觀後〉云:「涪翁曰:禮所以教飲食之序,教之末也,所謂《曲禮》也;今此五觀,教之本也,士大夫能刳心學之,遯世無悶之道也……。」(頁四七二)

[36]見《筆記小說大觀》五編四冊,臺北,新興書局,一九七四年十二月,頁二四六○。

[37]見《南史》卷三,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一年四月,頁八十九。

[38]《清異錄》,見《叢書集成新編》八十六冊,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八五年元月。頁三五六。

[39]見《清稗類抄》第十冊〈方外類.江浙之尼〉,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八三年十月,頁七○。

[40]《佛國記》中,篤信佛法的地區甚多,而明確記載素食的,首推「中國」(中天竺),文曰:「舉國人民,悉不殺生、不飲酒、不食蔥蒜,唯除旃荼羅。……國中不養豬雞,不賣生口,市無屠行及酤酒者,貨易則用貝齒,唯旃荼羅、獵師賣肉耳。」(郭鵬《佛國記注譯》,長春出版社,一九九五年二月,頁四十。)《洛陽伽藍記》卷五則記宋雲於北魏孝明帝神龜二年(519)十二月入烏場國,見「國王精進,菜食長齋,晨夜禮佛……。」(臺北:世界書局,一九七四年五月,頁一四四)

[41]見《後漢書》卷四十二〈光武十王傳〉,頁一四二八。

[42]見《大正藏》五十卷,頁三二五。

[43]同前注,頁四○四。

[44]同前注,頁三六六。

[45]見道宣《廣弘明集》卷二十六,《大正藏》五十二卷,頁二九三。

[46]見頁三四一。按跋摩戒行謹嚴,《高僧傳》卷三,記其少年之時,母嗜食肉,跋摩即請曰:「有命之類,莫不貪生,夭彼之命,非仁人矣。」母怒曰:「設令得罪,吾當代汝。」跋摩他日煮油,誤澆其指,因謂母曰:「代兒忍痛。」母曰:「痛在汝身,吾何能代?」跋摩曰:「眼前之苦,尚不能代,況三途耶?」母乃悔悟,終身斷殺。因此跋摩這般勸喻文帝,實屬權巧方便,並非不持戒行的遁辭。

[47]道宣《廣弘明集》卷一〈宋文帝集朝宰論佛教〉也記文帝跟朝臣何尚之、羊玄保云:「朕少來讀經不多,比日彌復無暇,三世因果,未辨措懷,而復不敢立異者,正以卿輩時秀,率所敬信也。」(頁一○○。)

[48]見《梁書》卷三,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三年元月,頁九十六~九十七。另《梁書》卷三十八〈賀琛傳〉,武帝敕責賀琛,自云:「日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疾苦之日,或亦再食。昔要(腰)腹過於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舊帶猶存,非為妄說。」武帝雖茹素,亦善變化式樣,〈責賀琛敕〉即云:「昔之牲牢,久不宰殺,朝中會同,菜蔬而已,意粗得奢約之節。若復減此,必有〈蟋蟀〉之譏。若以為功德事者,皆是園中之所產育;功德之事,亦無多費,變一瓜為數十種,食一菜為數十味,不變瓜菜,亦無多種,以變故多,何損於事,亦豪(毫)芥不關國家。」(頁五四八~五四九)

[49]見《魏書》卷九十八,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三年十月,頁二一八七。

[50]見《廣弘明集》卷二十六,頁二九四~二九九。

[51]見《敦煌寶藏》,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八五年六月,一一六冊,頁四一七。

[52]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五年元月,頁一五二八。

[53]見《大正藏》五十卷,頁五五四。另《續高僧傳》卷二十三〈曇顯傳〉則言及北齊於佛道爭勝後,文宣帝始下詔廢道教,詔文有曰:「祭酒道者,世中假妄,俗人未悟,仍有祇崇。麴糱是味,清虛焉在?朐脯斯甘,慈悲永隔。上異仁祠,下乖祭典,皆宜禁絕,不復遵事。」(頁六二五)此詔於《廣弘明集》卷四、《集古今佛道論衡》卷甲錄之尤詳,惟詔文言帝乃受戒於法上;即參之《續高僧傳》卷八〈法上傳〉亦云:「既道光遐燭,乃下詔為戒師。文宣常布髮於地,令上踐焉。」(頁四八五)故《續高僧傳》前後有所矛盾。

[54]見《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京都:中文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六月,頁四○二九、四○三一。

[55]見《大正藏》二十四卷,頁一○○七。

[56]《事物紀原》,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年七月,頁二四一。

[57]見《民以食為天.二》,臺灣中華書局,一九九○年四月,頁一一四。

[58]見《拈花菩提.吃清淨食》,臺北:九歌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九月,頁四十七。

[59]見《大正藏》五十四卷,頁二七四。

[60]見《匡謬正俗校注》卷三〈素食〉,臺北:商務印書館,一九七○年十月,頁二十。

[61]見《白居易集箋校》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十二月,頁二三三六;《稼軒詞編年箋注》卷四,臺北:華正書局,一九八九年三月,頁三四八;《蘇軾文集》卷五十八,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年四月,頁一七五○。

[62]見《弘明集》卷一,《大正藏》五十二卷,頁十三。

[63]同注45,頁二九二、二九三。

[64]見《顏氏家訓》卷五,臺北: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一九八三年九月,頁三六九。

[65]〈捨身願疏〉及〈懺悔文〉見《廣弘明集》卷二十八,頁三二三、三三一。

[66]見《豫章黃先生文集》卷二十一,臺灣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本,頁二二三。

[67]見《南史》卷二十六,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一年四月,頁七○二。

[68]見《蘇軾文集》卷五十六,頁一六七一。

[69]見《誠意伯文集》卷四〈郁離子.羹藿〉,臺灣:商務印書館,一九六八年十二月,頁九十五。

[70]《鶴林玉露》,臺灣:正中書局,一九六九年十二月,頁十七。

[71]同前注,頁十四。又陳繼儒《讀書鏡》卷七(頁二四九四),也轉抄及此。

[72]《菜根譚》,臺北:漢威出版社,一九九一年五月,頁八、一七○、二○六。

[73]見《蘇軾文集》卷六十一,頁一八八六。

[74]見《讀書鏡》卷七,頁二四九六。案「慈覺禪師」,《印光法師文鈔.味精能挽劫運說》作「慈受深禪師」;「肌倉」、「纔過」則作「飢瘡」、「下喉」。此處本指飢餓的胃腸,故應以「飢倉」為是。

[75]收於王啅、張潮編纂《檀几叢書.餘集》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六月,頁四二二。

[76]見《叢書集成新編》,八十六冊,頁一四二。

[77]如《素食.健康.養生》,臺北:天華出版社,一九八六年九月;《新世紀飲食》,臺北:琉璃光出版公司,一九九六年三月。據陳清香教授謂目前臺灣素食概分三類:一是允許吃蛋的素食;二是瑜伽素食,不吃惰性(如香菇)或變性(如肉類)食物;三是不吃蛋類及蔥、韭、蒜等五辛的佛教素食。

[78]見《禪門日誦》,臺北:靈泉山普濟寺,一九八八年十月,頁一三六。

[79]見《豫章黃先生文集》卷五,臺灣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初編縮本,頁四十五。

[80]詳見王明德、王子輝合著《中國古代飲食.陸放翁詩中的素饌》,臺北:博遠出版公司,一九八九年二月,頁一三四~一三八。

[81]見《唐人傳奇小說》,臺北:文史哲出版社,一九八一年十月,頁一○四。

[82]見《蘇軾文集》,卷五十五,頁一六六一。

[83]同前注,卷五十八,頁一七八三。

[84]見《梁谿漫志》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七月,頁七五五。文中所說「張安道」當為張方平;然依張耒《柯山集》卷四十二〈粥記贈邠老〉原文,則作「張安定」(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八四年六月,頁四九九。)未詳孰是。

[85]見《史記》卷四,臺北:藝文印書館,頁七十六。

[86]見《明史》卷一一三,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一年五月,頁三五○六。

[87]見《舊唐書》卷五十一,臺北:鼎文書局,一九九二年五月,頁二一七○。

[88]宋敏求《長安志》,收於《宋元地方志叢書》第一冊,臺北:大化書局,一九八○年四月,頁五十五。

[89]見《廣弘明集》卷二十九,頁三三六。

[90]同注3,頁九四六。

[91]同前注,頁九五五。

[92]見《大正藏》十三卷,頁七七九、七八一。

[93]文學作品足以反映世間百態。蕭麗紅《千江有水千江月》中,女主角貞觀的大嬸,因丈夫被徵往南洋作戰,音訊全無,故日日焚香祝願夫君如能平安歸來,「願上淨地,長齋禮佛,了此一身(生)。」(臺北:聯經出版公司,一九八六年元月第二十九版,頁一九三)

[94]陳哲三〈陳寅恪先生軼事及其著作〉記精通梵文的史學家陳寅恪云:「王維字摩詰,在梵文中,維是降伏之意,摩詰則為惡魔,那麼王維便是名『王降伏』,字叫『王惡魔』了。」(收錄於《談陳寅恪》,俞大維等著,臺北:傳記文學出版社,一九七○年九月,頁九十六)這應該是一則笑話,不能當真,因為史料中並無王維熟諳梵文的記載;且如果王維真知「摩詰」是「惡魔」的意思,絕不可能再以「摩詰」為字,可惜楊文雄《詩佛王維研究》卻說:「王維要降伏心中的惡魔,必須『安禪制毒龍』(過香積寺),難怪薛雪《一瓢詩話》要說:『王摩詰學佛,不得已也』。王維字取名『摩詰』,應有深意。」(臺北:文史哲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二月,頁二○六)這是把笑話信以為真了。

[95]見《舊唐書.文苑下》,頁五○五二。

[96]見《王右丞集箋注》,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頁二二二。又見陳鐵民《王維新論.王維年譜》,北京師範學院出版社,一九九○年九月,頁二十三;張清華《王維年譜》,上海:學林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九月,頁一三二。

[97]見《宋高僧傳》卷九,《大正藏》五十卷,頁七六○。

[98]見《王右丞集箋注》,卷二十五,頁三二二。

[99]同前注,卷五,頁六十二。

[100]同前注,頁四。

[101]同前注,卷三,頁三十九。

[102]見《賈長江集》卷一,臺灣: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本,頁一。按歐陽修《六一詩話》也評賈島:「以詩窮至死,而平生尤自喜為窮苦之句。」歐公不僅舉出本詩,還舉〈客喜〉詩:「鬢邊雖有絲,不堪織寒衣。」而云:「人謂其不只忍饑而已,其寒亦何可忍也!」(見《歷代詩話》,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八三年六月,頁一五八)

[103]見《賈長江集》,卷四,頁四。

[104]同前注,卷四,頁三。

[105]見《唐才子傳校注》卷五,河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六月,頁四五六。

[106]見《全唐詩》卷四九七,姚合〈寄賈島〉,臺北:明倫出版社,一九七一年五月,頁五六三四。

[107]見《續歷代詩話》,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八三年六月,頁一七○七。

[108]見《歷代詩話》,頁一六○。按此首為《長江集》卷三〈哭柏巖禪師〉詩,李東陽《懷麓堂詩話》既言:「僧最宜詩,然僧詩故鮮佳句……。齊己、湛然輩略有唐調,其真有所得者,惟無本為多。」但也評論說:「『寫留行道影,焚卻坐禪身』,開口便自黏帶(滯?),已落第二義矣。」(《續歷代詩話》,頁一六七六、一六四二。)

[109]見周裕鍇《中國禪宗與詩歌》第三章〈習禪的詩人〉,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七月,頁七十八。李嘉言〈賈島詩之淵源及其影響〉與周文所見一致,惟李文更說:「江西派中之陳後山,其五古亦常有出入郊、島之間者。」(見《李嘉言古典文學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三月,頁三七四)

[110]見《瀛奎律髓》卷十評許渾〈春日題韋曲野老村舍〉、姚合〈游春〉,臺灣商務印書館景印四庫全書本,一三六六冊,頁九十九、一○一。

[111]見《歷代詩話》,頁一五八。

[112]《詩藪》,臺北:正生書局,一九七三年五月,頁三○四。文中提到「溫公蓋未深考」,是指司馬光《溫公續詩話》曾說九僧詩「其美者,亦止于世人所稱數聯耳。」(見《歷代詩話》,頁一六七。)

[113]見《續歷代詩話》,頁五三八。

[114]見《冷齋夜話》卷六〈大覺禪師乞還山〉條,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七月,頁二六二。

[115]見《避暑錄話》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七月,頁六八○。

[116]見《歷代詩話》,頁二五四。

[117]見《蘇軾文集》卷六十一〈與參寥子之二〉、卷二十二〈參寥子真贊〉,頁一八六○、六三九。另參《冷齋夜話》卷六〈東坡稱賞道潛詩〉條,頁二六三。

[118]見《蘇軾文集》卷六十一,頁一八九三。蘇軾對幾演詩歌的欣賞,在於幾演「老於吟詠,精敏豪放」,正與參寥有近似處。另《甌北詩話》卷一也引坡公云:「唐末五代,文章衰陋,詩有貫休、書有亞棲,村俗之氣大抵相似。」(《清詩話續編》,臺北:藝文印書館,一九八五年九月,頁一一四三。)

[119]見《蘇軾文集》卷六十七,頁二一一九。

[120]賀氏尤其稱嘆貫休,《詩筏》另有一則即云:「貫休詩氣幽骨勁,所不待言。余更奇其投錢鏐詩云:『滿堂花醉三千客,一劍霜寒十四州。』鏐諭改為四十州乃相見。休云:『州亦難添,詩亦難改。』遂去。貫休於唐亡後,有〈湘江懷古〉詩,極感憤不平之恨。又嘗登鄱陽寺閣,有『故國在何處?多年未得歸。終學於陵子,吳中有綠薇』之句。士大夫平時以無父無君譏釋子,唐亡以後,滿朝皆朱梁佐命,欲再求一凝碧詩,幾不復得,豈知僧中尚有貫休,將無令士大夫入地耶!」(同見《清詩話續編》,頁一九二。)

[121]見《中國禪宗與詩歌》第二章〈習詩的禪僧〉,頁四十六~四十八。

[122]同前注,頁五十三。

[123]見《歷代詩話》,頁二○四。

[124]見《景德傳燈錄》卷十五、二十,頁三二四、三六八。

[125]見《王梵志詩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月,頁七六○。

[126]見《卍續藏》,臺北:新文豐公司,一九八三年元月,一四八冊,頁六二五。

[127]見《宋高僧傳》卷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大正藏》五十卷,頁八二一、八三三、八三七、八四七、八四八、八五二。

[128]潘師石禪〈敦煌唐人陷蕃詩集殘卷作者的新探測〉有云:「今檢《全唐詩》所收錄的〈懷素上人草書歌〉,有王 (當作邕)、朱逵(當作遙)、戴叔倫、竇冀、魯收、蘇渙、李白、任華八篇全詩,有輯自〈自敘帖〉盧象、張謂、許瑤諸人的斷句。還有錢起〈送外甥懷素上人歸鄉侍奉詩〉。另外一篇,就是保存在敦煌石室(伯謙按:指p2555號)中的馬雲奇〈懷素師草書歌〉。」(《漢學研究》三卷一期,頁四十三。)而伯謙再據《全唐詩》卷八二八,有貫休〈觀懷素(上人)草書歌〉,歌中云:「常恨與師不相識,一見此書空歎息,伊昔張渭(謂)、任華、葉季良,數子贈歌豈虛飾。」(頁九三三五)其中葉季良詩,《全唐詩》卷四六六僅收三首,並無贈歌懷素,足見當時贈歌者之多,而《全唐詩》並未悉數收錄。

[129]蘇軾〈唐懷素草書食魚帖跋〉有云:「此公能自譽,觀者不以為過,信乎其書之工也。然其為人儻蕩,本不求工,所以能工如此。如沒人操舟,無意於濟否,是以覆卻萬變而舉止自若,近於有道者耶!今觀此帖,有食魚食肉之語,蓋儻蕩者也……。」(此跋《蘇軾文集》未收,引見田光烈《佛法與書法》,河北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五月,頁二五五。該原件現藏青島市博物館,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七九年有影印出版。)

[130]見《蘇軾文集.佚文彙編》卷六,頁二五八八。《豫章黃先生文集》卷二十七〈題畫醉僧圖〉(頁三○八)同載此則,只不過說旁人戲與酒,令自作祭文,與東坡稍異。

[131]見《景德傳燈錄》卷十七,頁三三八。

[132]同注126,頁六○三。

[133]見《五燈會元》卷七,臺北:文津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四月,頁三七四。

[134]見《景德傳燈錄》卷十二、十五,頁二九○、三二四。

[135]見《大正藏》五十一卷,頁四五五。

[136]這是《五燈會元》卷九所載,溈山禪師對弟子香嚴智閑說的話,見頁五三六。

[137]〈文賦〉、〈文章論〉可見《中國歷代文學論著精選》上冊,臺北:華正書局,一九九一年三月,頁一三七、一三九、四七○。

[138]見《冷齋夜話》卷一〈換骨奪胎法〉,頁二四三。

[139]見《捫蝨新話》下集卷一〈作文觀文之法〉,《叢書集成新編》十二冊,頁二五九。

[140]同注60,頁二十一。

[141]如《白居易集箋校》卷三十二〈五月齋戒罷宴徹樂聞韋賓客皇甫郎中飲會亦稀又知欲攜酒饌出齋先以長句呈謝〉云:「妓房匣鏡滿紅埃,酒庫封缾生綠苔。居士爾時緣護戒,車公何事亦停盃?散齋香火今朝散,開素盤筵後日開。隨意往還君莫怪,坐禪僧去飲徒來。」(頁二二一八)

[142]見《蘇軾文集》卷五十一〈與李公擇〉、卷五十三〈與錢濟明〉等書牘,頁一四九九、一五五一。

[143]同前注,卷二十,頁五九五。

[144]同前注,卷六十二,頁一九一○。

[145]同前注,卷六十六、七十三,頁二○四八、二三七三。案〈薦雞疏〉可見東坡愛吃雞肉;〈書南史盧度傳〉、〈食雞卵說〉二文則可見東坡嗜食海鮮;另《蘇軾文集》卷二十又有一篇〈豬肉頌〉述說豬肉的吃法;《竹坡詩話》亦載其喜食燒豬事兩則(見《歷代詩話》,頁二○四)。

[146]按《古尊宿語錄》卷一〈馬祖道一禪師〉云:「洪州廉使問曰:『喫酒肉即是;不喫即是?』師曰:『若喫是中丞祿,不喫是中丞福。』」(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四年五月,頁六;又見《景德傳燈錄》卷六、《五燈會元》卷三等書)明代袾宏《菩薩戒問辯》亦有言:「食是大夫祿;不食是大夫福。」(《卍續藏》五十九冊,頁八四七)然卻未見「不殺是慈悲,殺是解脫」如此話語。

[147]見《兩般秋雨盦隨筆》卷八,臺北:正文書局,一九七四年元月,頁三三一。